严禁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举报电话在这里→-桂林生活网新闻中心

栏目:本地新闻 ┊ 发布时间:2022-12-16 ┊ 人气:

  抗原检测试剂、连花清瘟胶囊、对乙酰氨基酚片、阿莫西林、布洛芬、N95口罩等涉疫医疗药品物资,近期大家有备货吗?然而,“连花清温茶”“莲花清温茶”等仿冒产品容易产生混淆;想买“抗疫方”药品,却被药材商哄着买中药材;此外,不少在社区团购的抗原检测试剂、口罩、药品等产品来源混乱……近期,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等相关物资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13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暨政策指导会,针对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记者了解到,对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违法行为,依法最高处5倍违法所得或100万~500万元罚款。

  不得哄抬价格强制搭售其他商品

  当天,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告诫书》强调,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以标明的费用。不得哄抬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无正当理由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涉疫物资。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实施虚假优惠折价或者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各相关经营者不得对经营者自身,商品性能、功效以及商品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等字号等相同或相近似的商业标识。不得编造、传播或者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

  加强执法检查及时受理投诉举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对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违法行为,依法最高处5倍违法所得或100万~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虚假宣传、商业诋毁违法行为,依法最高处200万元、3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对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执法检查,保持12315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为规范经营者涉疫物资的价格和竞争行为,指导会上,与会的十几家药店企业现场签订了《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承诺书》,承诺依法合理制定价格,开展公平竞争,认真履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实施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价格歧视、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行为,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重点涉疫物资类别主要有抗原检测试剂、连花清瘟颗粒、连花清瘟胶囊、泰诺林、对乙酰氨基酚、阿莫西林、布洛芬、N95口罩、板蓝根、甘草、氯雷他定、宣肺败毒颗粒、磷酸奥司他韦等药品物资。 目前,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经迅速行动,深入实地开展排查检查,深入药店、商超、中药材交易市场等,积极开展三类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同时利用技术手段,对线上线下商品,特别是网络平台的价格监测和数据分析,加强趋势分析研判,畅通渠道积极受理和处置涉疫物资相关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面跟踪监督承诺落实情况,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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